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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(《商标法》修法前的不算)(3 / 3)

sp;&esp;一番礼貌地敲门、自陈来意后,刘庭长谦卑地说:“院长,能不能今天给我们民三庭临时借一下院里最大的审判室?今天早上第一台的案子,旁听的人太多了。”

&esp;&esp;龚院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者,对这些新兴商业、技术领域的法务也不是很专长,便有些不解:

&esp;&esp;“坐不下就坐不下,公开审判肯定是要保证的,但也没规定坐满了还要乱放社会闲杂人员进来的。你们怎么不先做个领号筛选?”

&esp;&esp;刘庭长:“筛选了,但是知名企业家、本市重点扶持企业高管、国内法学界知名专家教授哪怕只把这些人放进来,还是坐不下。

&esp;&esp;刚才在旁听申请领号的人里,我已经看到阿狸巴巴总裁马先生及其夫人、淘宝网总经理孙宇先生及其夫人、还有几个重量级高管。

&esp;&esp;还有黄易网络科技的丁总裁、魔都的米资企业依视路、合资企业海昌眼镜,好多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来旁听了。

&esp;&esp;还有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系的张副主任,国政知识产权系的郭主任国内五大法学院的教授就来了三十多个。

&esp;&esp;您有所不知,今天这个案子,有可能是2001年我国修订商标法后,第一个进入司法实践的‘反向假冒侵权案’,学界都盯着呢。就等着判下来,立刻往教科书上写、填补商标法第52条第4款此前在国内一例引用案例都没有的尴尬现状。”

&esp;&esp;“这么重要那就把大审判室给民事三庭用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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